首页 - 娱乐 - 韩娱圈 - 女性 - 男性 - 游戏 - 动漫 - 美图 - 幽默 - 宠物 - 专题 - 理财 - 汽车 - 房产 - 科技 - 高尔夫 - IT - 论坛
雅虎
·抓拍周迅记者遇险
·女子跳海大喊“刘德华会救我”
当前位置: 娱乐前线 > 星闻 > 港台前线 > 正文
报道吴宗宪与歌迷发生关系 台媒被判赔40万
http://ent.xicn.net 2008年05月14日 14:05 喜满你娱乐前线

  吴宗宪的争议新闻不少。 艺人吴宗宪不满《苹果日报》两度指他和女歌迷Linda发生性关系,因此控告撰稿记者丁牧群等人,并提民事求偿500万元台币。刑事部分丁等人被认定没有诽谤故意获不起诉,但在民事部分,台湾当地法院昨认为丁未善尽合理查证,判《苹果》和丁须连带赔偿吴宗宪40万元台币确定。

  吴宗宪不满《苹果》在2003年10月2日,引述吴宗宪歌迷Linda的指控,报导“吴宗宪对女歌迷用过就丢”新闻,引发吴控告Linda涉嫌诽谤。2004年8月6日《苹果》再度报导吴宗宪控告歌迷Linda案开庭状况,内容中提及Linda律师当庭播放女方家人与吴宗宪电话录音,吴曾坦承与Linda发生关系。

  吴宗宪认为当天庭讯并未播放该捲录音带,愤而控告《苹果》及撰稿记者,法官审理后认为,该报导没有时效急迫性,记者开庭前得知律师有意声请勘验录音带内容,庭讯结束后却未进一步确认有无勘验,未善尽查证义务,因此判决《苹果》败诉。

  查证成判决要素

  《苹果》法务经理叶锡波昨表示:“事实上的确有那卷录音带,后来检察官也曾当庭勘验过录音带内容,由此可知记者的确有合理查证。”丁牧群昨回应说:“我当天已分别向吴宗宪、Linda查证,但吴宗宪却拒绝回应,我已尽到合理查证义务。”


小编邮箱:ent@simmani.com.cn
 
喜满你简介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我们 | 招聘信息 | 版权所有 | 会员注册 | 合作媒体 |友情链接| 论坛
Copyright © SIMMANI NETWORK. All Rights Reserved
北京蓝宏智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经营许可证号:京ICP证010012号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编号:文网文[2006]018号
投稿及意见建议 电话:010-85860669-634 欢迎批评指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