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某网站论坛惊现《陈红和滕××同居六年》的帖子:陈红在上海戏剧学院上学时,曾拍过《几度夕阳红》等影视剧,没有太大的动静。直到她主演了一滕姓导演执导的《在那遥远的地方》、《征服者》和《香香闹油坊》三部电影之后才小有名气。“陈红为主演这三部电影,被该导演‘潜规则’了6年。”记者试图与当事人陈红及其朋友取得联系,但陈红及其朋友都拒绝表态。
有人在网上发帖曝陈红在与陈凯歌结婚前和藤姓导演睡了六年,随后有媒体用比同居更刺激的“潜规则”三个字加以报道,于是陈红被“潜规则”又成了各媒体的抢眼新闻。
陈红和藤姓导演睡过六年,是真是假?按说陈红应该有个回应。可是,陈红却偏偏失语。不仅她本人拒绝表态,连她的朋友也都拒绝表态,这就有了悬念。有悬念就会有猜测。据我猜测,陈红失语可能有三种原因。
第一种原因,她与藤姓导演睡过六年确有其事,她无法开口。要承认了,就等于自己丑化自己;想否认,又怕有知情人揭老底。在两难之间,她选择了失语。
第二种原因,发帖人纯属恶作剧,陈红与藤姓导演睡过六年一事乃无稽之谈。在陈红看来,此谣不值一驳。
第三种原因,无论被“潜规则”是真是假,陈红都有意失语,以造成悬念,让媒体炒作。她也想走“章子怡路线”,靠绯闻提升人气。
然而,无论陈红失语是哪种原因,在我看来,失语都是不妥的。
如果是第一种原因,陈红其实也没必要失语,大大方方地承认就是了。她可以说:“是啊,我和藤导谈了六年恋爱,最终有缘无份。”她还可以说:“这件事我的老公陈凯歌先生都不在意,你们在意什么?”若是这样,谁也不会再就这件事嚼舌头了。
如果是第二种原因,陈红只说一句话就够了:“我的先生陈凯歌对我婚前的清白了如指掌。”
如果是第三种原因,陈红想借此机会炒作自己,我看也没必要失语。她可以这样说:“我将在适当的时候,以某种方式做出反应。”这样说,岂不有更大的悬念?
但是,我绝然不同意陈红就此炒作,因为娱乐圈蓄意炒作、媒体跟风炒作,实在太烦人了,对社会文明有百害而无一益。一切有社会责任感的人都不该做这样的事,一切有社会责任感的人都应该反对这样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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