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超女8年“卖身契”调查
引言:捆着我,还是帮着我?
在国内,是否存在一些不合理甚至不人道的现象?新人与公司的关系,究竟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还是产品与制造商之间的关系?没签约就不能上台表演?签了8年的约,就意味着把自己卖身给公司?

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,都是双方自愿的市场行为?
庭前调查报告:谁是黄世仁?谁又是喜儿?
超女郝菲尔似乎成为不少人心中的英雄,因为她说出他们想要听到的声音:天娱公司8年的合约是一种极大的束缚,言下之意透露出对自由的渴望。与此同时,《梦想中国》也传出消息,参赛选手临上台前被要求签上合约,否则就不准表演。演员黄圣依还没有完全结束与星辉各种合约上的纠缠时,已经开始秘密录制歌曲,准备被签某大公司。翻开近期的娱乐新闻,新人与合约的关系似乎充满了不见红的“血腥”味。一旦你签约,就好比给卖了身,听由公司的使唤。按照中国人多年的革命传统教育,这就是资本家的压榨,这就是血淋淋的剥削。更有偏激的网友直指,超女就是新时代的喜儿,天娱公司就是黄世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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